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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平台_熱點快報1個字值70萬?行業規範化建設正當時

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行業發展逐步走向規範,消費者理性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也在不斷增強,木門企業迎來發展新機遇的同時,在規範化管理也面臨着更加嚴峻的考驗。近日,中國木材與木製品流通協會木門窗專業委員會就處理了一起由於企業管理不規範而導致法院敗訴的諮詢案例,極具參考價值和警示意義。

據了解,消費者於2016年委託北京某品牌生產廠家(以下簡稱:廠家)對其別墅進行裝修,產品材質要求使用“泰國紅橡木”。基於合同模板由消費者提供,為避免理解偏差,廠家將產品材質修改為“泰國橡木”和“泰橡實木”,並通過微信文字形式解釋了兩種木材的不同,同時向消費者提供了木材樣品,雙方均同意並進行了簽字確認。但在產品交付且裝修結束之後雙方產生分歧,消費者委託相關檢測機構對產品木材樹種進行鑒定,結果為橡膠木,不是其理解的紅橡,於是以涉嫌欺詐消費者將廠家告上法庭。一審消費者敗訴,但在二審中法院認定合同中關於產品材質“泰國橡木”和“泰橡實木”的表述與裝修實物“橡膠木”不符,涉嫌欺詐,判定廠家敗訴,並賠付消費者人民幣70餘萬元,目前此案處於二審判決執行階段。

廠家、律師一行三人與木門窗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張鵬進行了深入交流,廠家認可在合同中對木材材質的叫法不夠規範,但表示其在簽署合同時已經以實物樣品的方式向消費者說明了產品材質,而且在合同中也糾正了消費者對木材材質在理解上的偏差,並非產自於北美的紅橡,而是橡膠木齒接板材,合同價格也是按照橡膠木價格簽訂,因此不構成欺詐。律師解釋說,由於本案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中未能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必須與樣品的質量保持一致”或“按樣品買賣”等字樣,故法院認定為不憑樣品進行買賣。廠家雖然留存了與消費者的聊天記錄,但最終未被法院採納。廠家表示,其所在的建材市場對來自泰國的橡膠木的普遍叫法是“泰國橡木”,基於對消費者的信任和對訂單的需求,在消費者堅決要求下,使用其本人提供的合同樣本,而不是建材市場的制式合同,並沒有考慮正確表述合同的重要性,由此引來的敗訴令其懊悔不已。若能及早加入協會或許可以避免案件的發生,以後要多藉助協會平台與同行交流,少走些彎路。

張鵬常務副會長表示,橡膠木等木材被誤叫為其他名稱的現象時有發生,正規的木材樹種名稱中不存在“泰國橡木”的叫法,市場上對很多木材的通俗稱謂不夠嚴謹,未能按照《中國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稱》標準規定的“木材名稱”和“流通商品名”進行表述,此案件中廠家的行為也存在問題。同時,廠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管理問題,從公司員工到銷售店面導購均沒有經過標準的培訓,簽署合同時對木材名稱的填寫隨意行很強,沒有必要的審核程序,且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對產品材質的理解存在差異,但銷售方沒有使用廠家標準合同或賣場標準合同,反而使用消費者提供的合同模板,給後期的責任認定帶來了很大困難。張鵬同時指出,一直以來協會始終倡導銷售端要正確規範產品稱謂和木材名稱,無論是企業直營店、經銷商加盟店還是電商渠道都應進行必要的規範,這樣既能夠避免誤導消費者,又可以起到規避經營風險的作用,但在執行層面卻總有一部分企業不去遵守。希望業內同仁能對此次案例引以為戒,從中吸取教訓,規範內部管理,強化銷售終端培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在市場競爭中,行業組織在服務政府、規範行業、增強企業競爭力、保護消費者正當權益方面起着重要的協調作用。作為國內木材與木製品流通行業最權威的全國性社團組織,中國木材與木製品流通協會始終致力於制定、宣貫標準同時提倡行業自律,倡導企業注重產品品質與服務質量,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營造和諧行業氛圍。作為市場的參与者,每一個企業都應加強自身的內部管理與渠道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和質量,共同推動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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